2007年11月9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6989名股民获4亿多元赔偿
证券赔偿第一案以和解收官
王云祥

  历经4年之久,被称为中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第一案的“东方电子(000682)案”终于以股票赔偿、民事调解等方式收官,全国6989名东方电子股民将可获4.42亿元的民事赔偿。
  “迄今为止,这是我国起诉人数最多、涉案标的最大的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律师赵小革说。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第一案
  东方电子于1996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证券名称:东方电子,证券代码:0682(后深交所将代码位数调整为000682)。
  2001年7月,中国证监会着手调查东方电子公司违规事宜,该股票随即连续下跌,股票市值大幅缩水。
  2001年9月7日,东方电子披露,正在接受证监会调查。同年10月12日,中央电视台《中国证券》栏目播出题目为《东方电子:原来如此!》的报道。报道认为:“东方电子的业绩到底有多少水分,虽然还有待权威部门的调查结论,但是从我们的调查结果看,增发失败、机构减持以及连年股本扩张,都不是公司股价下跌的根本原因,东方电子高增长背后的业绩不实,才有可能是股价从24元跌到6元多的真正原因所在。”该日期为烟台中院认定的虚假陈述行为揭露日。
  2002年11月,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对东方电子原董事长隋元柏、董事会秘书高峰、财务总监方跃提起公诉。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自1997年1月东方电子股票上市到2001年8月期间,隋元柏等人虚造公司业绩,相继抛售1044万原始股。2003年1月17日,烟台中级人民法院认定3人有罪。
  事实上,虚构业绩使东方电子自1997年起成为绩优股,并4次实行送、配股方案。通过虚假伪造行为,东方电子欺骗股东“高价买进,低价被套”。
  
  调解长达4年之久
  中小股民不甘受骗上当,纷纷拿起法律武器维权。2003年,从上海股民曹小妹和青岛股民陈鸿君等人起诉“东方电子”开始,全国先后有6989名股民向“东方电子”提出索赔。
  2004年8月24日,青岛中院安排东方电子案第一次开庭。在初次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多次举行调解会谈。
  2006年9月6日至12日,包括唐小花在内的兰州300多股民诉讼案在青岛中院进行了公开审理。12月22日,该案二次审理开庭,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意向。
  借2006年东方电子股改之际,东方电子集团承诺,将以其持有的东方电子6021万股向原告履行65%的责任。同时,上述股改方案规定,方案通过后6个月内,原被告双方争取完成和解。
  2007年4月27日,烟台市国资委调整了东方电子领导班子,至此,东方电子案的解决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7月间,在青岛中院召集下,双方又展开了和解的意向性谈判。从7月28日起,青岛中院全面集中审理此案。围绕达成的调解框架协议,东方电子与原告及其代理人在青岛中院主持下进行证据材料交换和质证,以确定适格原告后,对原告的实际投资损失进行了计算,确定赔付股票数量以每股6.39元人民币计价。而且对此案作出公开调解,并签署《民事调解书》。
  8月11日,青岛市中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8月13日,东方电子发出公告,全国5036名原告同意和解,代表起诉请求金额为33266万元。
  目前,东方电子10年虚假陈述案基本宣告结束。“公司控股股东将以其合法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以每股人民币6.39元计价,向‘适格原告’履行《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赔偿责任。”

  赔偿金尚未到位
  但是,截至目前,股民们的赔偿金还没有到账,股价却连续下跌。有股民发出疑问:“案子结束已经好长时间了,为什么赔偿金一直不到位?”
  股民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由于赔偿一再延后,东方电子的股价已经大幅下跌,从8月底公布赔偿方案时的7.9元,下跌到了10月31日的最低价5.52元,这已经远低于赔偿作价的6.39元。看着从8月底以来逐步下滑的股价,部分股民将之形容为“干等着赔钱”。
  目前,来自东方电子的说法是:“国资委审批已经完全通过了,目前正在办理手续。”